《汉书·食货志补遗》:承启至应历年间(公元801-1005年)经济之复苏与隐忧
《汉书·食货志补遗》
(臣)司马光启 奉敕重辑 (成书于熙宁二十年,公元 1025 年)
卷一:大衰落之鉴与承启开元(公元 801-900 年)
前汉之衰,非一朝一夕之故。元兴以降,四百余载,干戈不息,生产凋敝,民不聊生。《永光实录》所载“人相食,道路皆饿殍”之惨状,犹在目前。彼时,田地荒芜者十之七八,工坊尽毁,商旅不行,国家府库空虚,斗米千钱,易子而食,史称“大暗夜”。盛汉“明算均田”之制荡然无存,工学院所传精巧技艺亦多失传,此诚汉家之大不幸也。
及至德帝刘晟(公元 801-850 年)宝应年间,天下略定,然元气大伤。史载宝应五年(公元 814 年),全国在册耕地仅及太康盛世(公元 280 年)之三成,户口亦锐减至四成以下。此时之政,首在安民,劝课农桑,然收效甚微。
宪帝刘徽(公元 851-900 年)承启年间,社会始有缓慢复苏之象。王明先生《再认识》虽尚未广传,然其“实证”、“人文化成”之思,已于少数开明士人中有所影响。朝廷数下“招垦令”,鼓励流民归乡,减免赋税。据《承启户部册》所载,至承启四十年(公元 900 年),全国耕地面积已恢复至太康盛世之四成五,户口增至五成。然此复苏,极为脆弱,地方豪强隐匿田产、人口之风仍盛,中央财政依旧困窘。
卷二:启明新政与农业之渐兴(公元 901-970 年)
高宗皇帝刘逯(公元 901-935 年)以“启明”为号,实有深意。其顺应“洛阳工变”民意,推行新政,于经济民生,影响至深。
- 轻徭薄赋,与民休息: 启明初年,高宗下诏,令“田赋三十税一,力役每岁不过二十日”,并严禁地方官吏额外摊派。此举极大减轻了农民负担。史载启明十年(公元 910 年),中原地区“逃户渐还,田野渐辟”。
- 《劝农桑注疏》与技术推广: 启明五年(公元 905 年),朝廷组织人力,将前代《农政算术》等典籍中失传及残缺部分,结合民间农谚及行之有效的耕作经验,编纂成《劝农桑注疏》白话本,刊印(此时活字印刷或已有初步应用,但产量有限,雕版仍为主流)分发各州郡。书中详细记述了因地制宜的选种、育秧、施肥(如豆饼、绿肥)、病虫害防治(如石灰水、草木灰)等技术。
- 数据对比: 据《启明农事考》不完全统计,推广《劝农桑注疏》之地区,水稻平均亩产由大衰落时期不足一石(约 120 斤),至启明二十年(公元 920 年)已可达一石半以上(约 180-200 斤),部分精耕细作之田亩可达二石。虽远未及盛汉“明算农业”之水平(盛汉亩产或可达三石以上),然已是巨大进步。
- 水利之修复与小型水利之兴: 朝廷虽无力组织如“大运河”般的国家级工程,但鼓励地方乡绅、村社集资兴修小型水利。启明十二年(公元 912 年),汴州通判张潜(受王明思想影响之官员)主持疏浚了当地一条淤塞百年的灌溉渠道,惠及农田万余顷,传为佳话。
仁宗皇帝刘彻(公元 936-970 年)继位,延续高宗政策,以“广运”为年号,寓意国运广开,物阜民丰。广运年间,农业生产持续恢复。至广运三十年(公元 965 年),全国耕地面积据估算已达太康盛世之六成,人口亦恢复至六成五。然土地兼并之风,虽有所遏制,却未能根绝,为日后社会矛盾再起埋下伏笔。
卷三:应历年间手工业与商业之萌动(公元 971-1005 年)
英宗皇帝刘询(公元 971-1005 年)以“应历”为号,取“顺应天时,遵循历法”之意,实则更应社会发展之“时”与经济运行之“历”。此一时期,手工业与商业之发展,尤为瞩目,可谓通俗时代经济繁荣之真正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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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业之复苏与专业化:
- 随着农业的恢复,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为手工业发展提供了人力基础。纺织(丝、麻、棉)、陶瓷、冶铁、酿酒、造纸等传统手工业全面复苏。
- 专业市镇的出现: 一些地区因其独特的资源或技艺,逐渐发展成为专业化的手工业市镇。如景德镇之瓷器,湖州之丝绸,佛山之铁器等,其产品不仅满足本地需求,亦开始销往周边地区。
- 《工技令》的初步影响: 高宗所颁《工技令》,虽执行力度各地不一,然其对行业规范、学徒培养、质量控制之倡导,对提升手工业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应历十年(公元 980 年),洛阳铁匠行会首次依照《工技令》原则,制定了统一的铁器检验标准,打击了劣质产品。
- 数据对比: 以丝绸为例,《广运末年市舶司杂录》载,经广州出口之丝绸,年约三万匹。至应历二十年(公元 990 年),此数字已增至七万匹以上,其中湖州等地出产之精细绸缎占比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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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之萌芽与市场之拓展:
- 行商与坐贾的活跃: 随着地方割据的削弱和主要商道的初步修复,行商(长途贩运)和坐贾(城市店铺)的数量显著增加。洛阳、建业、汴州、成都、泉州等城市,市集规模扩大,商品种类日渐丰富。
- “牙行”与“邸店”的兴起: 为适应商业发展的需要,出现了专业的商业中介机构“牙行”(经纪人)和为客商提供食宿、仓储、交易场所的“邸店”(旅馆兼货栈)。这标志着商业服务的专业化。
- 白银的初步流通与钱币的混乱: 随着贸易额的增加,铜钱已难以满足大宗交易的需求,白银开始在东南沿海等商业发达地区作为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少量流通。然此时国家尚未统一银本位,各地钱币形制、成色不一,私铸滥铸现象时有发生,对商业发展构成一定困扰。《应历泉货考》载,应历十五年(公元 985 年),朝廷曾试图整顿币制,然因中央财力不足及地方势力抵制,收效甚微。
- 海外贸易的星星之火: 虽不及盛汉“海上丝路”之盛况,然在泉州、广州等港口,与南洋诸国、大食、波斯等地之民间海上贸易,已在缓慢恢复。蒲氏等早期航海家族开始崭露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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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背后的隐忧:贫富分化与社会矛盾:
- 应历二十八年(公元 999 年)河内郡阳邑乡“乡正公选”: 此事虽为政治改革之试点,然其背景亦反映了经济发展带来的新问题。乡中如赵三娘等以商贾起家者,其财富与社会影响力已不容小觑,开始谋求政治地位。而其参选政纲中“修水利,助农桑”,亦可见当时农业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
-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再现: 农业的恢复和商业的發展,并未能阻止土地向少数人手中集中的趋势。尤其是在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一些头脑灵活的士绅、商人利用各种手段兼并土地,导致大量农民再次失去土地,或流入城市成为雇工,或依附于大户人家。
- 城市贫民与失业问题: 随着手工业技术的某些进步(如部分工序的简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传统手工业者或失去生计,或收入微薄。城市中开始出现相对集中的贫民区,与富商巨贾的豪宅形成鲜明对比。
- 数据对比: 《应历末年户部残卷》估算,至应历三十年(公元 1000 年),全国财富之七成,或已集中于不足一成之人口手中。此数据虽有夸大之嫌,然贫富差距之扩大,已是不争之事实。这为后来神宗、哲宗年间的“熙宁新法”、“元祐变法”等一系列旨在调整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的改革,埋下了伏笔。
结语:
自承启开元,历启明新政,至应历年间,汉家经济走出了大衰落的漫漫长夜,迎来了复苏的曙光。农业之恢复,为国之根本;手工业之发展,为民生日用之所系;商业之萌动,则预示着新的活力与可能。然此复苏之路,并非坦途。土地兼并、贫富分化之幽灵,始终盘旋于汉土之上。王明先生所期之“动态的和谐”,远未达成。通俗时代早期的经济成就,既为后续百余年的繁荣奠定了基础,亦孕育了更为复杂的社会矛盾与挑战。此所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史家当深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