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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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亮 记传
李亮,字明远,生于汉启明五十年(公元1080年)前后,卒于新政初年(约公元1150年)。其先祖王元楷,乃汉初洛阳巨商,于“均产风暴”中家破人亡。亮幼承庭训,闻家族旧事,常扼腕长叹。
少有才名,精通算学,尤善商贾之道。初入市井,经营有方,然感时局艰难,商业复苏不易,遂转而潜心治史,尤重汉初经济民生。遍览残篇断简,考据“明商十策”与“均产之祸”,痛心疾首。
亮为人耿直,持论峻急。其时,民间偶有追忆“均产”之声,亮深以为忧,恐蹈覆辙。乃发愤著《早夭的巨龙:论“均产风暴”对汉初商业文明根基的毁灭性摧残》一文。文中痛陈“均产”之弊,力主保护私产,畅通贸易,言辞激烈,振聋发聩。其文既出,洛阳纸贵,然亦引巨大争议。或赞其远见卓识,洞悉利害;或斥其偏袒富商,罔顾贫弱。
亮晚年,常受邀为洛阳各大商行参赞谋划,献计献策,深受商界敬重,被誉为“商海明灯”、“护产先声”。其虽未能身居高位,然其经济史观与对“均产”之批判,深刻影响了新政时期汉朝的经济政策走向和法律对私有产权的保护。
其一生,既是家族悲剧的继承者,亦是商业文明的坚定捍卫者。其著述虽有偏激之处,然其忧国忧民之心,对历史教训之深刻反思,亦足为后人所铭记。史家评曰:“李明远以商贾之后,论兴衰之理,言辞虽烈,其心可悯。其于汉季商业思想之贡献,不可磨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