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议辑录:汉高宗刘逯“启明新政”奏议数则(节选)
编者(国子监博士,主修《高宗实录》 史思明,成稿于广运十五年,公元 950 年)按: 高宗孝文皇帝(刘逯)以布衣之身(此处或指其早年经历坎坷,或指其深知民间疾苦,并非实指其出身),龙飞九五,承大衰落百余年之敝政,内忧外患,百废待兴。帝自启明元年(公元 901 年)临朝,宵衣旰食,励精图治,纳谏如流,锐意革新,史称“启明新政”。其政多务实而戒空谈,深体王明先贤《再认识》“人文化成”、“动态和谐”之旨。今特从《高宗起居注》及《三省六部题本汇编》中,辑录帝在启明初年(约公元 901-910 年)针对数桩重大事宜所批复之奏议及下达之敕令数则,略加注释,以见陛下早期施政之思路与通俗时代开创之不易。所录文字,力求存其原貌,其间或有白话与文言夹杂之处,亦为彼时文风之真实反映。
一、 议处“洛阳工变”事(启明元年三月)
事由: 京畿府尹王宏上奏,言洛阳城中铁匠、织工等行会,因不满官府摊派“献金”,聚众罢市,围堵府衙,请派禁军弹压,以儆效尤。
高宗御批朱笔(模拟口气与内容):
“览王宏所奏,朕心甚忧。洛阳乃京畿之地,工匠市民亦朕之赤子,何以一朝愤懑至此?细思之,其情可悯,其势亦可畏。
《再认识》有云:‘理从事出,证由事验。’ 今工匠罢市,非无故也。必有其因。王宏身为府尹,不思抚恤百姓,体察民情,反欲强行摊派,激化矛盾,此非为政之道。若仅以兵威弹压,纵能一时平息,然民心不服,怨气暗结,如壅塞之川,终有溃决之日。
朕意:
- 禁军暂缓入城。 派御史台官员即刻前往洛阳,会同三司使严查王宏摊派“献金”一事,有无违规,有无贪墨,务必水落石出。
- 释放被捕行首。 只要其未有打砸抢掠之实,仅为请愿,则当以安抚为主。可由钦差大臣召见行会代表,听取其诉求,晓以大义,承诺朝廷必将秉公处置。
- 赋税之制,当思改良。 我大汉工商渐兴,此乃国富民强之基。然税制若仍沿旧习,不合时宜,则不免与民争利,竭泽而渔。着户部、泉府司会同明算阁诸学士,即刻研议针对工商业之新税法,务求既能充盈国库,又不伤工商元气,更能体现“动态和谐”之旨,使各行各业,各得其所。 此事关乎国本,须慎之又慎,广纳众议。
朕常闻王明先生论‘人文化成’,其要在‘化’字。 化者,非强力压制,乃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今洛阳之事,亦当以此为鉴。若官逼民反,则‘化’字何存?望诸卿体朕此意,妥善处置,以安民心,以固国本。”
(史思明注:此御批体现了高宗皇帝初登大宝,即展现出的与前代君王不同的务实与开明作风。其对王明思想的引用,亦可见新汉学对其早期执政理念的深刻影响。“洛阳工变”最终和平解决,王宏被罢黜,朝廷随后颁布了《工商税则(试行)》,减轻了部分摊派,规范了征收,为通俗时代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 推广白话教育,开启民智事(启明三年五月)
事由: 礼部尚书孔希文上奏,言国子监及地方官学,仍以古奥经义为主,文字艰深,不利教化普及。请逐步推广白话文,编纂通俗易懂之启蒙教材,以开启民智,厚植国力。
高宗敕令(模拟口气与内容):
“朕览孔卿所奏,深以为然。教化者,国之根本也。民智开则国运兴,民智塞则国运衰。 此颠扑不破之至理。
然观当今之学,多为少数士人所专有。文辞古奥,章句繁琐,寻常百姓纵有向学之心,亦往往望而却步。此非民之过,乃教化之方有待改进也。
王明先生以白话著《再认识》,其文浅显而意深远,天下传诵,足见白话亦可载大道,亦能启民心。朕以为,语言文字,乃思想之舟楫。舟楫不便,则思想之远航亦难。
兹敕令:
- 礼部会同国子监、翰林院,成立“白话教材编修司”。 选取精通新汉学且文笔晓畅之学者,专事编纂适用于“民学馆”(启蒙学堂)及“县学”之白话教材。教材内容,除基础之识字、算术外,当融入《再认识》之核心理念(如实证精神、历史眼光、人本关怀),以及本朝之法令常识、乡土格物、先贤嘉言懿行等。务求简明扼要,生动有趣,使妇孺皆能领会。
- 在洛阳、建业、汴州三地,先行试点设立“民学馆”。 招收七岁以上孩童入学,束脩从简,家贫者可酌情减免。教习可从本地有学识且品行端正之退隐官员、落第秀才、甚至有专长之工匠中选拔,经短期培训后上任。
- 官方文告,凡涉民生政令者,除正本外,宜附白话解说。 使百姓能明了朝廷政令之内容与用意,减少误解与隔阂。
- 国子监及各州学,可选修“白话文学与应用文写作”一科。 鼓励士子研习白话,掌握用通俗语言表达思想、处理公务之能力。
此事关乎百年大计,非一蹴而就。然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望诸卿同心戮力,将此善政推行开来。若能使我大汉子民,人人知书达理,明辨是非,则何愁国不富强,民不康乐哉!”
(史思明注:此敕令标志着汉代白话文运动由民间自发转向官方推动的重要转折。高宗皇帝对白话文价值的深刻认知和大力推广,对通俗时代文化繁荣和思想解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民学馆”的设立,亦为后世汉朝普及教育体系奠定了初步基础。)
三、 议设“工技院”以促民生改良事(启明七年十一月)
事由: 工部侍郎苏辙上奏,言大衰落以来,我朝诸多精巧工技失传,农具、水利、营造等事关民生之技术,亟待改良与推广。然民间工匠多敝帚自珍,或囿于见闻,难有大突破。请效仿前朝盛汉“工学院”之意,于京师设立“工技院”,招揽天下巧匠,研习技艺,推广成果。
高宗与苏辙等臣工廷议记录(模拟):
高宗: “苏卿所奏,设立‘工技院’以兴工巧,朕甚嘉之。《再认识》言‘格物致知,明算致用’,此工技之本也。 我大汉昔日以‘工学制胜’,方有百年盛世。今欲复兴,亦当重拾此道。然此事如何着手?经费何来?人才何觅?诸卿可畅所欲言。”
苏辙: “启奏陛下,臣以为,‘工技院’之设,不必追求如前朝明堂学宫般规模宏大。初期可小规模试点。经费可从户部专款中拨付一部分,亦可鼓励京中殷实商贾、行会捐助。至于人才,可从三方面招揽: 其一,寻访散落民间之前朝工匠后裔或身怀绝技之老匠人,高薪聘为教习或研究员; 其二,于各州郡张榜招贤,凡有新发明、新改良者,无论出身,皆可献技献策,择优录用; 其三,可与格物院(此时格物院或为初创或尚在构想,但思想已萌发)及明算阁合作,选派部分有志于应用之学者参与其中。”
户部尚书(某守旧派官员): “陛下,工匠之事,素为末技。朝廷经费紧张,与其耗费于此‘奇技淫巧’,不如多用于边防与赈灾,此乃国之急务。”
高宗: “尚书此言差矣。边防巩固,在船坚炮利,此亦工技也;赈灾有效,在水利兴修,粮食增产,此亦工技也。 若民生日用之器物不精,农桑水利之法不善,则纵有强兵,亦如无源之水;纵有广土,亦难免饥馑。此所谓‘本末倒置’也。
朕意,‘工技院’当设。其宗旨有三: 一曰**‘继绝学’,搜集整理前朝失传之工巧图谱与技艺; 二曰‘求实用’,所研项目,皆需以解决民生急需、提升生产效率为先,如改良农具、水车、纺车,研制新式建材、药物等; 三曰‘广传播’**,凡有所成,皆需编纂成通俗易懂之《工技图说》或《民用百工谱》,通过‘民学馆’、行业协会等渠道,向天下工匠推广,务使人人可学,处处可用。
经费之事,户部当尽力支持。朕亦可从内帑之中,拨付一部分。 至于管理,可由工部、明算阁、格物院共同派员组成‘工技院理事会’,苏卿可为首任祭酒。望尔等不负朕望,使我大汉工巧之光,重耀于世!”
(史思明注:此廷议记录生动展现了高宗皇帝力排众议,坚持发展实用技术的决心。‘工技院’的设立(虽其规模和影响力在初期可能有限),标志着汉朝在经历大衰落后,开始有意识地恢复和发展国家层面的技术研发与推广体系。其强调‘实用’与‘传播’的宗旨,亦与通俗时代的社会需求和新汉学思想的精神高度契合。)
编者(史思明)跋: 高宗皇帝启明初年之政,虽限于国力与时局,未能大开大阖,然其务实求新之精神,体恤民情之苦心,以及对新汉学思想之吸纳与运用,已然为通俗时代之繁荣与后续“新政”之勃发,奠定了坚不可摧之基石。观其批复奏议,下达敕令,其言谆谆,其意切切,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后之君臣,当深思之,取法之。则汉祚之绵长,可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