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异议录:《新汉人论》及其在中土的波澜
南海异议录:《新汉人论》及其在中土的波澜
(国子监祭酒,兼《四库备要》总纂官 司马光启(与前代史家同名,以示其博学与正统)撰于新政四十二年,公元 1142 年)
序: 新政以来,海通日盛,南海汉家联邦与我中土交往益繁。彼邦之奇巧技艺、商贸律例,乃至风俗人情,渐为国人所知。其间,亦有若干“新学”著作,随舶商传入,于士林间引细波微澜。其中,一部题为《新汉人论》之小册,其言辞之大胆,其观点之“离经叛道”,尤为引人侧目。此书虽刊印于南海,然其对“汉”之根本定义,竟欲加以颠覆,实乃数典忘祖之狂言,亦可见海外汉人于孤悬之地,其思想变异之深也。
一、《新汉人论》其书其人
《新汉人论》一书,著者署名“南海散人东方既白”(此必为化名,其真实身份不详,或为南海联邦议会中某激进派学者,或为某深受“共和”理念影响之青年士子)。全书篇幅不长,约三万余言,以南海联邦通行之白话(其语体较我中土更为简练直白,间杂些许泰西及南洋土语借词)写成。
其书之核心观点,概括而言,有以下数端,皆与我中土传统认知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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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非一姓之汉,乃文化之汉”: 书中开篇即言:“或问何为汉人?曰:奉汉家文化,习汉家文字,承汉家道统(此‘道统’已被其重新解释),即为汉人,与刘氏皇祚之存续与否,无必然之关联。”其意指,纵使中原汉室倾颓(影射大衰落时期),或如南海联邦般另立国体,只要文化不灭,则“汉魂”犹存。此论将“汉”之定义,从血缘、政治隶属,转向文化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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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家,后有国;先为人,后为汉人”: 此为其最具争议之论。书中言:“人之初,生而为个体,有七情六欲,有求生求福之本能。而后有父母兄弟,构成家庭;再后有乡邻族群,构成社稷;最终方有国家之概念。故个人之福祉、家庭之安康,乃国家存在之基石。若国家不能庇护个人与家庭,反而成为盘剥之工具,则此国家已失其本义。” 进而引申:“我等生而为人,当首先追求个体之自由、尊严与幸福。而后方能推己及人,热爱家庭,忠于社稷,贡献于‘汉’。若颠倒其次序,以空泛之‘国家大义’、‘民族复兴’,压制个人之正当欲求,则非圣人之道,乃暴政之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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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皆可为尧舜,天赋人权不可夺”: 此论深受南海联邦“共和”理念影响。书中引用我朝王明《再认识》中“人文化成”之说,然加以引申,称“既然人人皆有理性,皆可通过学习与实践以‘化成’自身,则人人皆有参与治理、决定自身命运之权利。此权利乃天赋,非君王所能赐予,亦非强权所能剥夺。” 其所谓的“天赋人权”,包含“生命之权、自由之权、财产之权、以及免受暴政奴役之权”。书中隐约提及,若统治者侵犯此等权利,则民众有权……(此处原稿或有更激进之言辞,传入中土之版本多被删改或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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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装束,尚实用,革虚文,创新风”: 书中对中土传统之繁文缛节、衣冠等级、以及某些被视为“虚耗民力”的礼仪制度,大加挞伐。主张衣着当以“简洁、舒适、实用”为要,反对以服饰区分贵贱尊卑。提倡语言文字当力求“明白晓畅,直抒胸臆”,摒弃一切华而不实之骈俪辞藻。认为社会之进步,在于不断“革故鼎新”,而非“抱残守缺,死守祖宗之法”。 (据市舶司官员私下描述,南海联邦之人,无论男女,其日常衣着确实较我中土更为简便,男子多着短衫长裤,女子亦不尚繁复裙裾与钗环。其官员议事,亦不重排场,直奔主题,效率颇高。)
二、《新汉人论》在中土的传播与争议
《新汉人论》约于新政二十年(公元 1120 年)后,开始零星传入我泉州、广州等沿海商埠。初时仅在少数与南海有贸易往来之海商及部分思想开放之士子间流传。然其观点之新奇与“叛逆”,迅速引起了士林的注意和激烈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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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旧派儒生之口诛笔伐: 以国子监祭酒孔颖达(与唐初大儒同名,代表传统儒学立场)为首的一批老儒,阅此书后,无不大惊失色,斥之为“海外逆夷之邪说”、“乱臣贼子之狂吠”。 他们上疏朝廷,痛陈此书“割裂汉统,废弃纲常,鼓吹犯上,蛊惑人心”之四大罪状。认为其“文化之汉”说,是为南海“伪政权”张目,欲消解我朝廷之正统地位;其“先为人后为汉人”论,是典型的“个人私欲至上”,将毁弃忠君爱国之大义;其“天赋人权”说,更是煽动民变,颠覆社稷之毒药;至于“简装束,革虚文”,则是“毁我衣冠,灭我礼乐”,欲使我汉家沦为蛮夷之邦。 他们强烈要求朝廷下令禁毁此书,并严查其传播途径,惩办相关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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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汉学派内部的分化与审慎: 即使在新汉学派内部,对此书的看法亦颇为复杂。 以周衍(若其时尚在世,或为其弟子门生)为代表的温和改良派,虽然认同书中某些对传统弊病的批判,亦赞赏其对“个体价值”的某种强调(这与王明“人文化成”的某些方面可相呼应)。但他们对书中过于激进的政治主张,以及对“刘氏皇权”的潜在否定,深感忧虑。他们认为,社会变革当循序渐进,不可骤然推翻现有秩序,否则必将导致新的动乱。他们主张对此书进行“批判性吸收”,取其“改良社会、关注民生”之意,而去其“挑战正统、鼓吹民权”之偏。 而少数更为激进的新汉学青年学者(可能受到“算心学”或“误论”等非主流思潮影响者),则对此书中的某些观点(如“天赋人权”、“制度革新”)私下表示赞赏,认为其虽言辞过激,然亦不乏“真知灼见”,或可为我朝深化改革提供“域外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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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的处置与民间的影响: 面对汹涌的争议,朝廷(此时或为汉徽宗晚年或其继任者)采取了相对审慎的态度。一方面,官方并未公开禁毁《新汉人论》(或因其影响尚局限于特定圈层,或因不愿过度刺激与南海联邦的贸易关系)。另一方面,则通过国子监、翰林院等官方学术机构,组织学者对书中观点进行“辨析”与“批驳”,以正视听,消除其“不良影响”。 在民间,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此书虽未广为流传,然其“人人平等”、“权利自主”等观念,亦通过各种渠道(如海商口述、说书人演绎、乃至某些改良戏文中之化用),对部分市民阶层和思想活跃之青年,产生了一定的启蒙作用,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他们对自身权利与社会公平的认知。
三、 司马光启之评:
《新汉人论》一书,诚如惊雷破空,其声虽厉,其光虽偏,然亦足以震醒沉睡之人。彼南海汉人,身处化外,远离中枢,其政体风俗,自有其演变之轨迹。其书中所言,如“文化之汉”、“个体为本”、“权利天赋”等,于我中土传统而言,确有诸多惊世骇俗之处,亦不乏偏颇过激之辞。
然平心而论,其对“汉”之文化属性的强调,于凝聚海外汉人之向心力,或有其积极意义。其对个体价值与基本权利的呼吁,虽与我“君臣父子”之纲常不合,然亦可促我等反思,在追求“集体和谐”与“国家大义”之时,是否亦当适当兼顾个体之福祉与尊严?至于其“简装束,尚实用”之主张,于革除我朝某些奢靡浮华之风,亦未尝不可借鉴一二。
此书之价值,不在于其结论之是否正确,而在于其提出之问题,引发之思考。我大汉文明,之所以能历经千年风雨而生生不息,正在于其海纳百川之胸怀与不断自我革新之勇气。面对此“南海异议”,我辈当如王明先贤所教导,以“统合明算”之精神,审慎辨析,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而非简单斥之为“异端”,一禁了之。
盖因思想之潮,非高墙所能阻隔。唯有以更强大、更包容、更具说服力之主流思想,方能真正引领人心,巩固国本。此亦“新政”继往开来,所当深思之要务也。
(司马光启 于洛阳国子监退思斋灯下谨识)